2017年11月16日,河口县打私办移交本局一批在打击走私行动中扣押的涉嫌违法经营货物,涉嫌货物详见《河市财字(2017)14号》。
因上述货物的货主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请相关物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前来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到的,本局将对该批物品作无主财物处理。财物中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我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先行处理。
附:《河市财字(2017)14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3-3427863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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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时间:2017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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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市财字(201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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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运输车辆 |
查获时间 |
1 |
矿砂 |
3.56吨 |
无车主 |
2017年6月5日 |
木材 |
19.48吨 |
云AF6106 |
2017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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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矿砂 |
3.56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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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 |
19.48吨 |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