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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民政局举行冬春救助送温暖活动物资发放仪式

文章来源:河口县民政局发布日期: 2017/12/22

  2017年河口县相继遭受洪涝、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大部份乡镇、农场多灾并发,部份乡镇、农场重复受灾,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减产减收,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据统计,2017-2018年冬春期间,全县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9497人,其中需衣被取暖救助人数达1545人,占需救助总数的16.22%。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河口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12月21日,河口县民政局举行冬春救助送温暖活动发放物资仪式,及时向重灾乡镇、农场安排救灾储备物资棉被、衣服等2632件(床、套),总价值31.39万元的过冬御寒物资,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冬春救助作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编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仪式上,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熊森表示,乡镇、农场要把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完善冬春救助实施工作方案,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突出救助重点。在发放冬春救物资时,要向重灾村组、高寒冷凉村组、深度贫困村组倾斜,重点救助受灾的特困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家庭,做到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把落实十九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做好当前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开展救助,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完善救助台账,做到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开展救助工作和专项检查督查,坚决杜绝物资缓发滞留、优亲厚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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